6月19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作新闻发布。
张勇介绍说,围绕枣庄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连续5年实现全市特种设备零事故,全市特种设施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枣庄市特种设备总数量和使用单位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目前,枣庄市按台(套)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总数已达42529台(不含两工地的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590台、压力容器15017台(套)、电梯20340台、起重机械426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283台、大型游乐设施33台、客运索道1条。共注册城镇燃气压力管道873条,总长度1125.5公里。枣庄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3676家。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三见三查一联动”现场检查工作法(三见:见企业负责人、见安全总监、见安全员;三查: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查属地管理责任清单、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一联动:部门联动/市区联动),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突出重点领域,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化工领域,组织专家上门到重点化工企业讲法规、讲政策、讲规范,向管理薄弱、风险大的化工企业派出经验丰富的安全监察人员驻点监督,精准帮扶。在燃气领域,开展气瓶生产、充装,燃气灶具和器具生产流通“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检查单位893家次,责令改正隐患问题59个,立案处罚违法案件15起。在电梯领域,检查电梯使用维保单位202家,检查电梯1348部,督促改正安全隐患78处,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在文旅领域,联合文旅等部门对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定种类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指导防范应对恶劣天气,有效保障特定种类设备运营安全。
坚持多向发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法治监管,将“依法治特”理念贯穿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全过程,加强特定种类设备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8件,罚没金额85万元。加强信用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融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集中公示曝光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推行智慧监管,大力推广气瓶“阳光充装”新模式,全市19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实现“阳光充装”,在营8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充装单位实现充装追溯体系全覆盖。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共治。深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大力宣传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普及宣传应急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依托枣庄市特检院建成了枣庄市电梯安全教育科普实践基地,自2023年8月份开馆以来,共接待参观1200余人次,为市民提供了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应急常识的科普教育平台。
进一步落实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压实企业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和“两个规定”落实,不断提升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管控能力,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进一步强化特种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扎实开展特定种类设备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
进一步推进特定种类设备智慧监管。推动“阳光充装”系统和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全域覆盖,全面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应用,推行电梯维保单位无纸化维护保养模式,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向事前预防转移。
进一步加强特定种类设备宣传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培训,督促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制定计划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强化特种设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郝勇,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科科长陈永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作者 傅正伟 孙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