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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卷烟厂动力车间 1、3锅炉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1 15:12:39     作者: SZS 燃气热水锅炉

  本新疆卷烟厂动力车间 1#、3#锅炉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 153.17 万元,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规模:项目概况:(1)更换 1#锅炉(6t/h)烟管及焊修炉胆锅筒;(2)更换 3#锅炉(16t/h)烟管及焊修炉胆锅筒;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卷烟厂动力车间 1#、3#锅炉维修项目;(001 新疆卷烟厂动力车间 1#、3#锅炉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3.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6.投标单位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员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均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且做出真实承诺(由招标人自行查询,如存在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9 日 19 时 00 分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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